陈思平,男,妻子张洪连因病于2014年5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四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精神,给予陈思平1180元补助。
张步全,男,因病于2014年2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精神,给予张步全1000元补助。
杜玉周,男,妻子王金玲因病于2014年7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四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精神,给予 杜玉周1500元补助。
邹学迎,男,因病于2014年10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精神,给予邹学迎4500元补助。
刘树安,男,因病于2014年1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精神,给予 刘树安500元补助。
郭坤云,男,妻子毛德兰因病于2014年4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四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精神,给予郭坤云2600元补助。
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
2015年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