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士均,男,因病于2019年7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陈士均4280元补助。
周厚林,男,因病于2019年10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周厚林1430元补助。
刘迎,男,因病于2019年10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刘迎655元补助。
王惠芹,女,因病于2019年10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王惠芹490元补助。
陈宝雷,男,因病于2019年10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陈宝雷20000元补助。
张明琪,男,因病于2019年11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张明琪920元补助。
陈宝祥,男,因病于2019年11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陈宝祥615元补助。
陈传雨,男,因病于2019年11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陈传雨715元补助。
娄耸,男,因病于2019年12月住院治疗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娄耸560元补助。
陈士均,男,因事故致右颞叶脑挫伤、左侧1—7肋骨骨折,目前家庭生活困难,根据《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》第十条第四款精神,经研究,给予陈士均10000元特殊补助。
邳州市保安服务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
2020年4月29日